次韵朱光庭司谏喜雨知识点

出自《次韵朱光庭司谏喜雨》,作者苏辙

鉴赏全文

1. **次韵诗**:次韵是和诗的一种方式,要求使用原诗的韵字,并且次序相同,是古代文人交流中展现诗才和尊重的方式。 2. **唱和与士人交往**:宋代文人之间常通过诗歌唱和进行交流,这类诗作不仅关乎文学,也涉及政治见解和个人情谊,是士人文化圈的重要活动。 3. **白居易的《贺雨》诗**:白居易在唐宪宗元和四年(809年)写下《贺雨》诗,表达对皇帝下罪己诏后天降喜雨的感慨,体现了其“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的文学主张。苏辙在此自比白居易,有明确的文学与政治上的效仿意味。 4. **“箴”体**:箴是古代文体之一,以规诫、劝告为主旨。诗中“喜雨箴”是借用此文体名称,指这篇庆贺喜雨、寓含规勉之意的诗。 5. **意象运用**:诗中“夏火”、“秋霖”、“流膏”、“风琴”等意象,将旱灾的酷烈、雨水的珍贵、雨后的舒畅感受形象化,增强了诗歌的感染力。

作者简介

苏辙

苏辙(1039—1112年),字子由,汉族,眉州眉山(今属四川)人。嘉祐二年(1057)与其兄苏轼同登进士科。神宗朝,为制置三司条例司属官。因反对王安石变法,出为河南推官。哲宗时,召为秘书省校书郎。元祐元年为右司谏,历官御史中丞、尚书右丞、门下侍郎因事忤哲宗及元丰诸臣,出知汝州,贬筠州、再谪雷州安置,移循州。徽宗立,徙永州、岳州复太中大夫,又降居许州,致仕。自号颍滨遗老。卒,谥文定。唐宋八大家之一,与父洵、兄轼齐名,合称三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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