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使契丹二十八首其十一奚君创作背景

出自《奉使契丹二十八首其十一奚君》,作者苏辙

鉴赏全文

此诗为苏辙《奉使契丹二十八首》组诗中的第十一首。宋哲宗元祐四年(1089年),苏辙奉命作为贺辽国生辰使出使契丹。沿途他观察当地风土人情、历史遗迹,有感于北宋与辽国(契丹)并立的政治局势、民族关系与文化差异,创作了这一系列诗篇。本诗具体描绘了当时奚族(附属于辽的部族)的生存状态,反映了民族融合过程中的矛盾与隔阂。

作者简介

苏辙

苏辙(1039—1112年),字子由,汉族,眉州眉山(今属四川)人。嘉祐二年(1057)与其兄苏轼同登进士科。神宗朝,为制置三司条例司属官。因反对王安石变法,出为河南推官。哲宗时,召为秘书省校书郎。元祐元年为右司谏,历官御史中丞、尚书右丞、门下侍郎因事忤哲宗及元丰诸臣,出知汝州,贬筠州、再谪雷州安置,移循州。徽宗立,徙永州、岳州复太中大夫,又降居许州,致仕。自号颍滨遗老。卒,谥文定。唐宋八大家之一,与父洵、兄轼齐名,合称三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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