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使契丹二十八首 次莫州通判刘泾韵二首知识点

出自《奉使契丹二十八首 次莫州通判刘泾韵二首》,作者苏辙

鉴赏全文

1. 次韵:又称步韵,是古代诗人唱和诗的一种严格方式,即和诗必须使用原诗相同的韵字,且次序不能颠倒。 2. 通判:宋代官职名,为州府副长官,有监察知州之权,亦称“监州”。 3. 奉使契丹:北宋与辽(契丹)长期对峙,但在“澶渊之盟”后维持了百余年和平,双方互派使节贺生辰、正旦,是重要的外交活动。 4. 三馆:宋代掌管图书、修史、培养人才的中央文化机构,也是储备高级官员的地方,职位清贵。 5. 古锦囊:典故出自唐代诗人李贺,他常骑驴出游,背一古破锦囊,得句即投入囊中。后世用以指代储存诗句或文思敏捷。 6. 苏辙的使辽诗:其《奉使契丹二十八首》是研究宋辽关系、北方地理风俗及苏辙思想的重要文献,风格以纪实与抒情结合著称。

作者简介

苏辙

苏辙(1039—1112年),字子由,汉族,眉州眉山(今属四川)人。嘉祐二年(1057)与其兄苏轼同登进士科。神宗朝,为制置三司条例司属官。因反对王安石变法,出为河南推官。哲宗时,召为秘书省校书郎。元祐元年为右司谏,历官御史中丞、尚书右丞、门下侍郎因事忤哲宗及元丰诸臣,出知汝州,贬筠州、再谪雷州安置,移循州。徽宗立,徙永州、岳州复太中大夫,又降居许州,致仕。自号颍滨遗老。卒,谥文定。唐宋八大家之一,与父洵、兄轼齐名,合称三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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