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寿牟提刑献之巘知识点
出自《寄寿牟提刑献之巘》,作者方回
鉴赏全文
1. 方回(1227-1307):字万里,号虚谷,歙县(今安徽)人。宋景定年间进士,曾任严州知州,元兵至时迎降,授建德路总管,不久罢官。为诗论家,编选《瀛奎律髓》,倡导江西诗派"一祖三宗"之说。与牟献之同年生,交往密切。
2. 牟献之(1227-1311):名巘,字献甫,一字献之,学者称陵阳先生,井研(今四川)人,徙居湖州。以父荫入仕,曾任浙东提刑、大理少卿,因忤贾似道去官。宋亡后隐居三十六年,年八十五卒。有《陵阳集》二十四卷。
3. 提刑:宋代提点刑狱公事简称,掌一路司法、刑狱、监察,兼管军器、河渠等事,为路级监司长官。
4. 雌甲子:古人以甲子纪年,分雌雄。方回生于丁亥年五月,为"雌甲子";牟献之生于同年正月,为"雄甲子"。方回诗中称"我亦七旬乃雌甲",即指此。
5. 刘白:唐代诗人刘禹锡与白居易并称。两人同年生(大历七年壬子,772年),至会昌元年(841年)皆年七十,白居易有诗纪之。二人诗酒唱和,世称"刘白"。
6. 磻溪:在今陕西宝鸡市东南,传说为姜太公吕尚垂钓遇周文王处。后世以磻溪指隐逸待时或高寿之贤者。
7. 淇澳:《诗经·卫风·淇奥》篇,赞美卫武公"如切如磋,如琢如磨"的君子之德。后以淇澳指代德行高洁、长寿安康。
8. 致仕:古代官员正常退休称"致仕",亦作"致事",意为将官职交还君主,告老还乡。
9. 会昌:唐武宗李炎年号(841-846)。此时期白居易、刘禹锡皆居洛阳,诗酒唱和,留下"会昌胜集"的文坛佳话。
10. 同年:科举时代同榜考中者互称同年,亦指年龄相同之人。此处方回与牟献之同岁,故称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