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仙歌令创作背景

出自《洞仙歌令》,作者康与之

鉴赏全文

此词为宋代康与之所作。康与之生活在北宋末南宋初,其人品虽在后世有争议,但词风婉丽,颇具才情。这首《洞仙歌令》是一首咏物(荷花)与抒怀相结合的作品。词人通过对若耶溪畔荷花风姿的描绘,融入历史与神话的联想(如西施、洛神),并注入个人的身世之感与羁旅愁思。词中“不嫁东风被谁误”等句,隐约流露出怀才不遇或对美好事物被辜负的感慨,可能作于其漂泊或失意时期。

作者简介

康与之

康与之字伯可,号顺庵,洛阳人,居滑州(今河南滑县)。生平未详。陶安世序其词,引与之自言:“昔在洛下,受经传于晁四丈以道,受书法于陈二丈叔易。”建炎初,高宗驻扬州,与之上《中兴十策》,名振一时。秦桧当国,附桧求进,为桧门下十客之一,监尚书六部门,专应制为歌词。绍兴十七年(1147),擢军器监,出为福建安抚司主管机宜文字。桧死,除名编管钦州。二十八年,移雷州,再移新州牢城,卒。

古诗 79名句 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