郪城西原送李判官兄、武判官弟赴成都府创作背景

出自《郪城西原送李判官兄、武判官弟赴成都府》,作者杜甫

鉴赏全文

此诗创作于唐代宗宝应元年(762年)春,杜甫时年五十一岁,居住在梓州(州治在今四川三台)。当时,杜甫的两位友人(李判官和武判官,二人可能是兄弟关系)要一同前往成都府赴任,诗人在郪城西原的高地上为他们设宴送别。安史之乱后,杜甫流寓蜀地,生活漂泊,与友人聚少离多,因此诗中充满了对离别的伤感与对友人的深厚情谊。

作者简介

杜甫

杜甫(712-770),字子美,自号少陵野老,世称“杜工部”、“杜少陵”等,汉族,河南府巩县(今河南省巩义市)人,唐代伟大的现实主义诗人,杜甫被世人尊为“诗圣”,其诗被称为“诗史”。杜甫与李白合称“李杜”,为了跟另外两位诗人李商隐与杜牧即“小李杜”区别开来,杜甫与李白又合称“大李杜”。他忧国忧民,人格高尚,他的约1400余首诗被保留了下来,诗艺精湛,在中国古典诗歌中备受推崇,影响深远。759-766年间曾居成都,后世有杜甫草堂纪念。

古诗 1612名句 59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