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日寄诸弟兼呈崔都水古诗注解 出自《元日寄诸弟兼呈崔都水》,作者韦应物 鉴赏全文 守兹郡:指韦应物时任滁州刺史,驻守地方。 新正:农历新年正月,象征年龄增长。 淮滨:淮河沿岸,滁州地处淮河南岸。 高斋:高雅的居所,此处指诗人官舍。 芳物:春日花草,暗指时光流逝。 《元日寄诸弟兼呈崔都水》相关解读 元日寄诸弟兼呈崔都水古诗译文元日寄诸弟兼呈崔都水知识点元日寄诸弟兼呈崔都水古诗注解元日寄诸弟兼呈崔都水讲解元日寄诸弟兼呈崔都水古诗赏析元日寄诸弟兼呈崔都水创作背景 作者简介 韦应物 韦应物(737~792),中国唐代诗人。汉族,长安(今陕西西安)人。今传有10卷本《韦江州集》、两卷本《韦苏州诗集》、10卷本《韦苏州集》。散文仅存一篇。因出任过苏州刺史,世称“韦苏州”。诗风恬淡高远,以善于写景和描写隐逸生活著称。 古诗 651名句 2433 韦应物其他作品鉴赏 城中卧疾,知阎、薛二子屡从邑令饮,因以赠古诗赏析韦应物 城中卧疾,知阎、薛二子屡从邑令饮,因以赠知识点韦应物 城中卧疾,知阎、薛二子屡从邑令饮,因以赠古诗注解韦应物 城中卧疾,知阎、薛二子屡从邑令饮,因以赠古诗译文韦应物 城中卧疾,知阎、薛二子屡从邑令饮,因以赠创作背景韦应物 城中卧疾,知阎、薛二子屡从邑令饮,因以赠讲解韦应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