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马录事赴永阳古诗注解

出自《送马录事赴永阳》,作者李颀

鉴赏全文

  • 郡从事:州刺史的佐吏,如从事史、从事等,负责文书或监察等事务。
  • 主印:掌管官印,意指担任重要职务。
  • 三尺令:指法律或法令。古代法律条文刻于三尺长的竹简上,故称。
  • 遣决:处理、裁决(公务)。
  • 葭菼(jiā tǎn):芦苇。初生的芦苇叫“葭”,未长穗的芦苇叫“菼”。
  • 炊粳(jīng):煮米饭。粳,粳米。
  • 蟹螯(áo):螃蟹的第一对脚,状如钳子,肉可食。
  • 鲈鱼:一种味道鲜美的鱼,常用作诗词中表达乡思或美味的意象。
  • 木兰船:用木兰树木造的船,诗词中常用以形容华美或高雅的船只。
  • 八行字:指书信。古代信笺每页多为八行,故以“八行”代指书信或诗篇。

作者简介

李颀

李颀(690-751),汉族,东川(今四川三台)人(有争议),唐代诗人。少年时曾寓居河南登封。开元十三年进士,做过新乡县尉的小官,诗以写边塞题材为主,风格豪放,慷慨悲凉,七言歌行尤具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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