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州宅夸于乐天创作背景

出自《以州宅夸于乐天》,作者元稹

鉴赏全文

此诗作于唐穆宗长庆三年(823年),元稹时任越州刺史兼浙东观察使。当时白居易(乐天)任杭州刺史,二人常有诗文唱和。元稹以越州宅邸的壮丽景观向友人夸耀,借"谪居蓬莱"的比喻,既展现豁达心境,又暗含对仕途起伏的自我宽慰。

作者简介

元稹

元稹(779年-831年,或唐代宗大历十四年至文宗大和五年),字微之,别字威明,唐洛阳人(今河南洛阳)。父元宽,母郑氏。为北魏宗室鲜卑族拓跋部后裔,是什翼犍之十四世孙。早年和白居易共同提倡“新乐府”。世人常把他和白居易并称“元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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