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定襄郡狱效陶体讲解

出自《结定襄郡狱效陶体》,作者崔颢

鉴赏全文

这首诗是崔颢为数不多的反映社会现实的作品,具有重要价值。诗人以“效陶体”为名,采用平实自然的语言,真实记录了唐代边境地区的司法状况。诗中前十二句着力描写定襄郡诉讼积压、社会秩序混乱的局面,通过“长老莫敢言,太守不能理”的描写,暗示了当地吏治的腐败无能。中间八句笔锋一转,写诗人以“五听”之法审案,注重证据和情理,不滥用刑罚,展现了理想的司法官形象。最后六句通过描绘田园风光,与前面的纷乱形成鲜明对比,寄托了社会和谐的理想。全诗结构严谨,层次分明,在反映社会问题的同时,也体现了诗人儒家仁政爱民的思想,是研究唐代边地社会与司法制度的重要文献。

作者简介

崔颢

崔颢 唐开元年间进士,官至太仆寺丞,天宝中为司勋员外郎。最为人们津津乐道的是他那首《黄鹤楼》,据说李白为之搁笔,曾有“眼前有景道不得,崔颢题诗在上头”的赞叹。《全唐诗》存其诗四十二首。

古诗 94名句 3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