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元录事开元所居古诗注解

出自《题元录事开元所居》,作者刘长卿

鉴赏全文

  • 元录事:指诗人的朋友,姓元,担任录事参军一职的官员。
  • 幽居:僻静的居所。
  • 萝薜(bì):萝,指女萝;薜,指薜荔。均为蔓生植物,常用来形容隐士的居处环境。
  • 高卧:原指安闲隐居,此处有身居高位而行事从容之意。
  • 纪纲:法度、纲纪。
  • 冒风:迎着风。
  • 收印:收起官印,指处理完公务。
  • 新安郡:唐代郡名,治所在今浙江淳安西。此处应指元录事任职之地。
  • 因君水更清:因为您的治理,连河水都变得清澈。这是对元录事清廉政绩的赞美。

作者简介

刘长卿

刘长卿(约726 — 约786),字文房,汉族,宣城(今属安徽)人,唐代诗人。后迁居洛阳,河间(今属河北)为其郡望。玄宗天宝年间进士。肃宗至德中官监察御史,后为长洲县尉,因事下狱,贬南巴尉。代宗大历中任转运使判官,知淮西、鄂岳转运留后,又被诬再贬睦州司马。德宗建中年间,官终随州刺史,世称刘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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