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判争猫儿状知识点

出自《又判争猫儿状》,作者未知

鉴赏全文

1. 判词:唐代官员处理案件时写的裁决文书,常采用诗体形式

2. 唐代司法术语"息讼":通过调解平息民间纠纷的司法理念

3. "搦"字释义:动词,意为捕捉、擒拿,现代汉语已少用

4. 裴谞身份:唐德宗时期官员,曾任京兆尹,以断案著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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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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