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李校书新题乐府十二首。驯犀创作背景

出自《和李校书新题乐府十二首。驯犀》,作者元稹

鉴赏全文

本诗为元稹《和李校书新题乐府十二首》组诗之一,作于元和四年(809年)。当时元稹任监察御史,与白居易共同倡导新乐府运动,主张诗歌反映社会现实。诗中借驯象、驯犀的遭遇,讽喻统治者劳民伤财的进贡制度,倡导无为而治的治国理念。

作者简介

元稹

元稹(779年-831年,或唐代宗大历十四年至文宗大和五年),字微之,别字威明,唐洛阳人(今河南洛阳)。父元宽,母郑氏。为北魏宗室鲜卑族拓跋部后裔,是什翼犍之十四世孙。早年和白居易共同提倡“新乐府”。世人常把他和白居易并称“元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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