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僧云晏五人聚赌喧诤语讲解

出自《判僧云晏五人聚赌喧诤语》,作者韩滉

鉴赏全文

这首诗的核心在于“判”字。韩滉以官员的身份,对五位僧人的聚赌、喧哗、饮酒等破戒行为进行了审判。讲解时应抓住以下几点:一是对比手法的运用,如“正法”与“赌博”、“空门”与“馀财”的对比,突出其行为的荒谬与不堪。二是细节描写的生动性,“白日赌博”、“通宵醉尊罍”将其沉溺享乐、无所顾忌的丑态刻画得淋漓尽致。三是结局处理的独特性和严厉性,“付江神收管”将世俗的法律惩处(沉江)与宗教的神明审判相结合,体现了古人“天人合一”的司法观念,也强化了批判和警示的力度。全诗展现了韩滉作为执法者的铁面无私和对清正社会风气的追求。

作者简介

韩滉

韩滉(huàng)(723年-787年3月19日[1-2]  ),字太冲,京兆长安(今陕西西安)人。唐代画家、宰相,太子少师韩休之子。唐玄宗天宝年间,韩滉以门荫入仕,历同官主簿。至德元载(756年)避地山南,历山南节度判官等。乾元二年(759年),入朝任殿中侍御史,累迁尚书右丞。大历六年(771年),任户部侍郎判度支,与刘晏分领诸道财赋。大历十四年(779年),改任太常卿,又出任晋州刺史。累官镇海军节度使、浙江东西观察使。泾原兵变时,淮、汴震骚,韩滉训练士卒,完靖东南,又转输江南粟帛,得朝廷依赖。贞元元年(785年),加同平章事、江淮转运使。贞元二年(786年),封晋国公。贞元三年(786年),韩滉去世,年六十五。获赠太傅,谥号“忠肃...

古诗 4名句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