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假内命酒赠周判官、萧协律古诗注解

出自《岁假内命酒赠周判官、萧协律》,作者白居易

鉴赏全文

  • 岁假:古代新年前后的假期,此处指新年正月的假日。
  • 内命酒:在家里摆酒、请人喝酒。
  • 周判官、萧协律:白居易的友人,“判官”“协律”均为古代官职,“协律”即协律郎,掌校正乐律。
  • 流年:指流逝的岁月、时光。
  • 新正:新年正月。
  • 闻健:趁身体康健之时,“闻”此处为“趁、乘”之意。
  • 偷闲:挤出空闲时间。
  • 周叟、萧翁:对周判官、萧协律的尊称,“叟”“翁”均为对年长男子的称呼,体现亲切。
  • 岁酒:新年时饮用的酒,有庆祝新年、祈求安康之意。
  • :用手指拿、捏,此处指拿起酒杯。
  • 辞不得:无法推辞、推辞不掉。

作者简介

白居易

白居易(772~846),字乐天,晚年又号称香山居士,河南郑州新郑人,是我国唐代伟大的现实主义诗人,他的诗歌题材广泛,形式多样,语言平易通俗,有“诗魔”和“诗王”之称。官至翰林学士、左赞善大夫。有《白氏长庆集》传世,代表诗作有《长恨歌》、《卖炭翁》、《琵琶行》等。白居易祖籍山西、陕西、出生于河南郑州新郑,葬于洛阳。白居易故居纪念馆坐落于洛阳市郊。白园(白居易墓)坐落在洛阳城南香山的琵琶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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