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李校书新题乐府十二首。五弦弹创作背景

出自《和李校书新题乐府十二首。五弦弹》,作者元稹

鉴赏全文

此诗是元稹《和李校书新题乐府十二首》组诗之一,作于中唐时期。当时元稹与李绅、白居易等人倡导“新乐府运动”,主张诗歌应“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反映社会现实,讽喻时政。本诗表面咏赞一位技艺高超的五弦琴师,实则借题发挥,批判统治者只重技艺 [ ](c)

作者简介

元稹

元稹(779年-831年,或唐代宗大历十四年至文宗大和五年),字微之,别字威明,唐洛阳人(今河南洛阳)。父元宽,母郑氏。为北魏宗室鲜卑族拓跋部后裔,是什翼犍之十四世孙。早年和白居易共同提倡“新乐府”。世人常把他和白居易并称“元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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