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收汉家俸,独向汶阳田。 刘长卿 〔唐朝〕 《送河南元判官赴河南勾当苗税充百官俸钱》 方收汉家俸,独向汶阳田。 出处 出自唐朝诗人刘长卿的《送河南元判官赴河南勾当苗税充百官俸钱》。 作者信息 刘长卿,唐朝诗人。 刘长卿全部诗词刘长卿经典名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