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君灞陵岸,纠郡南海湄。 韦应物 〔唐朝〕 《送冯著受李广州署为录事》 送君灞陵岸,纠郡南海湄。 出处 出自唐朝诗人韦应物的《送冯著受李广州署为录事》。 作者信息 韦应物,唐朝诗人。 韦应物全部诗词韦应物经典名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