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韵子瞻临皋新葺南堂五绝·零创作背景

出自《次韵子瞻临皋新葺南堂五绝·零》,作者苏辙

鉴赏全文

这首诗是宋代苏辙所作《次韵子瞻临皋新葺南堂五绝》组诗中的一首,创作于苏轼因乌台诗案被贬黄州之后。元丰二年(1079年),御史中丞李定诬陷苏轼讥讽朝政,引发乌台诗案。苏轼被捕入狱,后经人求情未被处死,被贬为黄州团练副使。苏辙也因替兄长求情而受到牵连。苏轼在黄州期间,于临皋亭附近新修南堂,苏辙作此组诗次韵相和,描绘临皋新筑南堂的景物与生活情景,抒发了对自然的热爱和对简朴生活的向往。

作者简介

苏辙

苏辙(1039—1112年),字子由,汉族,眉州眉山(今属四川)人。嘉祐二年(1057)与其兄苏轼同登进士科。神宗朝,为制置三司条例司属官。因反对王安石变法,出为河南推官。哲宗时,召为秘书省校书郎。元祐元年为右司谏,历官御史中丞、尚书右丞、门下侍郎因事忤哲宗及元丰诸臣,出知汝州,贬筠州、再谪雷州安置,移循州。徽宗立,徙永州、岳州复太中大夫,又降居许州,致仕。自号颍滨遗老。卒,谥文定。唐宋八大家之一,与父洵、兄轼齐名,合称三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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