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古诗赏析

出自《剑》,作者丁谓

鉴赏全文

这首《剑》诗是一首典型的咏物言志诗,全诗紧扣"剑"这一主题,通过丰富的典故和生动的意象,塑造了一柄珍贵无比、威力无穷的宝剑形象,并借剑喻人,抒发了作者的政治抱负。

首联"汉室千金重,耶溪百炼精"开篇点题,从宝剑的价值和产地入手,用"千金重"形容其珍贵,用"百炼精"说明其工艺精湛,为全诗奠定了庄重典雅的基调。

颔联"干星彰利器,出水示神兵"从视觉效果入手,以星光闪耀和神兵出水来形容宝剑出鞘时的气势,给人以强烈的视觉冲击和心理震撼。

颈联"斩佞朱云志,留亡季札情"运用两个典故,前一句写剑除奸佞的正义之志,后一句写剑重情义的信诺精神,使宝剑不仅是兵器,更成为道德人格的象征。

尾联"何须麾晋郑,自有倚天名"直抒胸臆,表示不必借助外力号令天下,凭借宝剑本身的名气就已足以威震四方,表达了作者对自己才能和志向的自信。

全诗用典精当,对仗工整,语言凝练,既有咏物诗的特色,又有言志诗的豪情,是宋代咏物诗中的佳作。

作者简介

丁谓

丁谓(966-1037),字谓之,后更字公言。丁氏先祖是河北人,五代时迁居苏州。祖父丁守节,与范仲淹曾祖范梦龄同是吴越国中吴军节度使钱文奉(钱镠之孙)的幕僚,任节度推官,遂为长洲人。通籍后丁谓官运亨通,历任三司户部判官、工部员外郎、三司盐铁副使。大中祥符元年(1008),召为右谏议大夫,权三司使,加枢密直学士。后历任礼部侍郎、参知政事,工、刑、兵三部尚书。生大中祥符九年(1016)九月,丁谓以参知政事身份任平江军节度使,衣锦归里,“建节本镇,一时为荣”。离京时,宋真宗特赐御诗七言四韵和五言十韵,“尤为盛事”。他同时兼任使持节苏州诸军事、苏州刺史、苏州管内观察处置堤堰桥道等使,又兼任知升州军州事。天禧初(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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