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韵阎刑部才元杨梅古诗注解

出自《次韵阎刑部才元杨梅》,作者周必大

鉴赏全文

  • 次韵:指按照原诗的韵脚和用韵次序进行唱和。
  • 阎刑部才元:诗人阎才元,时任刑部官员,是周必大的友人。
  • 炎官伞:比喻夏日炎热的太阳,像火神张开的伞盖。
  • 涛江:指钱塘江,此处点明杨梅产地。
  • 明光宫:汉代宫殿名,此处借指宋朝皇宫。
  • 越人:指今浙江一带的百姓,杨梅盛产于越地。
  • 蜀无他杨谱则同:蜀地虽不产杨梅,但所传的果谱记载与越地相同。
  • 玄珠:黑色宝珠,比喻杨梅果实乌紫圆润。
  • 赤水浴:用《庄子》典故,此处形容杨梅色泽鲜艳如浴赤水。
  • 流火呈祥:将杨梅比作流动的火焰,象征祥瑞。
  • 王屋:山名,传说中神仙居住之地。
  • 长安黑弹丸:指长安城中常见的黑色小果实(如樱桃之类),暗讽世俗之物。
  • 杀吏惊人寒起粟:化用典故,形容杨梅美味之惊人,令人毛发竖立如生鸡皮疙瘩。
  • 大书遗我敦同年:友人将诗郑重写赠给我,以敦厚同年情谊。“同年”指同科考中进士者。
  • 天竺老:指杭州天竺寺的老僧,象征隐逸与清修。
  • 食白追继仇池仙:“食白”指吃素或清雅食物,“仇池仙”指苏轼笔下的仇池仙境,寓意超脱尘世。

作者简介

周必大

周必大(1126年8月15日—1204年10月25日),字子充,一字洪道,自号平园老叟。原籍管城(今河南郑州),至祖父周诜时居吉州庐陵(今江西省吉安县永和镇周家村)。南宋著名政治家、文学家,“庐陵四忠”之一。绍兴二十一年(1151年)进士及第。绍兴二十七年(1157年),举博学宏词科。曾多次在地方任职,官至吏部尚书、枢密使、左丞相,封许国公。庆元元年,以观文殿大学士、益国公致仕。嘉泰四年(1204年),卒于庐陵,赠太师。开禧三年(1207年),赐谥文忠,宁宗亲书“忠文耆德之碑”。周必大工文词,为南宋文坛盟主。与陆游、范成大、杨万里等都有很深的交情。著有《省斋文稿》、《平园集》等80余种,共200卷。

古诗 860名句 1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