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韵王巩上元见寄三首·零知识点

出自《次韵王巩上元见寄三首·零》,作者苏辙

鉴赏全文

1. 次韵诗:又称步韵,是诗词唱和的一种方式,要求严格依照原诗韵脚及顺序用韵,始于唐代白居易与元稹的唱和。 2. 柏台骢:典故出自《后汉书·桓典传》,桓典为侍御史,常乘骢马,京城人语曰“行行且止,避骢马御史”。后以“柏台”、“骢马”代指御史或监察官员。 3. 上元节:即元宵节,农历正月十五,是中国传统节日,有赏灯、猜灯谜、吃元宵等习俗,宋代尤其重视上元灯会。 4. 留都:北宋共有四京,东京开封府(首都),南京应天府(今商丘)、西京河南府(今洛阳)、北京大名府(今大名)。南京为赵匡胤发迹之地,设陪都。 5. 苏辙与王巩:王巩(1048-1117)字定国,自号清虚居士,与苏轼、苏辙交游甚密。“乌台诗案”中王巩受牵连被贬宾州,苏轼曾作“宁可一辈子不吃肉,不可居无竹”的诗句赠之。 6. 光与鸿:古诗中常用意象,“光”多指月光,象征澄明、自然;“鸿”指鸿雁,既象征远行,也象征书信传情,此处两者合用,寄托归隐后追随友人、心灵相契之意。

作者简介

苏辙

苏辙(1039—1112年),字子由,汉族,眉州眉山(今属四川)人。嘉祐二年(1057)与其兄苏轼同登进士科。神宗朝,为制置三司条例司属官。因反对王安石变法,出为河南推官。哲宗时,召为秘书省校书郎。元祐元年为右司谏,历官御史中丞、尚书右丞、门下侍郎因事忤哲宗及元丰诸臣,出知汝州,贬筠州、再谪雷州安置,移循州。徽宗立,徙永州、岳州复太中大夫,又降居许州,致仕。自号颍滨遗老。卒,谥文定。唐宋八大家之一,与父洵、兄轼齐名,合称三苏。

古诗 2081名句 37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