杏山馆听子规古诗注解

出自《杏山馆听子规》,作者窦常

鉴赏全文

  • 杏山馆:驿馆名,具体地点不详,当在楚地(今湖北、湖南一带)。
  • 子规:即杜鹃鸟,又名杜宇、催归。其啼声悲切,似“不如归去”,古典诗歌中常与思乡、哀愁、伤春等情感相联系。
  • 楚塞:指楚地的关塞、边远之地。
  • 馀春:残春,春末。
  • 断猿:指断续凄切的猿鸣声。猿啼亦属悲声。
  • 让沾衣:意指(猿声的悲切)使得(听者)泪水沾湿衣裳。“让”有致使、使得之意。
  • 空山:幽深少人的山林。
  • 一度飞:一度,一阵,一齐。飞,形容声音的飘散、传播。

作者简介

窦常

窦常(746~825),字中行,平陵(今陕西咸阳西北)人,郡望扶风(今陕西兴平东南)。大历十四年,登进士第。贞元十四年,为淮南节度使杜佑节度参谋,后历泉州府从事,由协律郎迁监察御史里行。元和中,佐薛苹、李众湖南幕,为团练判官、副使。入朝为侍御史、水部员外郎。八年出为朗州刺史,转夔、江、抚三州刺史,后除国子祭酒致仕。诗入《窦氏联珠集》,《全唐诗》存诗26首。与其兄弟牟、群、庠和巩并称“五窦”。

古诗 31名句 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