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韵毛君山房即事十首·二创作背景

出自《次韵毛君山房即事十首·二》,作者苏辙

鉴赏全文

这组诗作于宋哲宗元祐年间,苏辙在朝为官,但因与变法派政见不合,屡遭排挤,内心常怀忧惧。此时他与友人毛维瞻(毛君)多有诗歌往来。毛君当时可能隐居或任职于山林之间,筑有山房。苏辙通过和其《山房即事》诗,既表达了对友人隐逸生活的向往,也借诗抒发了自己在官场浮沉中“触事随缘”的处世哲学,以及对精神自由的追求。

作者简介

苏辙

苏辙(1039—1112年),字子由,汉族,眉州眉山(今属四川)人。嘉祐二年(1057)与其兄苏轼同登进士科。神宗朝,为制置三司条例司属官。因反对王安石变法,出为河南推官。哲宗时,召为秘书省校书郎。元祐元年为右司谏,历官御史中丞、尚书右丞、门下侍郎因事忤哲宗及元丰诸臣,出知汝州,贬筠州、再谪雷州安置,移循州。徽宗立,徙永州、岳州复太中大夫,又降居许州,致仕。自号颍滨遗老。卒,谥文定。唐宋八大家之一,与父洵、兄轼齐名,合称三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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