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益阳赵宰六首创作背景

出自《和益阳赵宰六首》,作者廖行之

鉴赏全文

此诗为廖行之《和益阳赵宰六首》中的一首。益阳赵宰即益阳县令赵某,宰为县令别称。廖行之与赵县令有诗文唱和,赵县令原诗已佚,此为和诗。廖行之(1137—1189),字天民,号省斋,南宋衡州人,淳熙十一年进士,曾官岳州巴陵尉,以文学著称。当时南宋朝廷偏安南方,地方治理中仍重教化,此诗便是诗人应和益阳赵宰劝学兴教之举,赞颂其兴办儒学、振兴文教的政绩,并寄予对当地学子成才的厚望。

作者简介

廖行之

廖行之(1137~1189) ,字天民,号省斋,南宋衡州(今湖南省衡阳市)人。孝宗淳熙十一年(1184)进士,调岳州巴陵尉。未数月,以母老归养。告满,改授潭州宁乡主簿,未赴而卒,时淳熙十六年。品行端正,留心经济之学。遗著由其子谦编为《省斋文集》十卷,已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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