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益阳赵宰六首创作背景
鉴赏全文
此诗为廖行之《和益阳赵宰六首》中的一首。益阳赵宰即益阳县令赵某,宰为县令别称。廖行之与赵县令有诗文唱和,赵县令原诗已佚,此为和诗。廖行之(1137—1189),字天民,号省斋,南宋衡州人,淳熙十一年进士,曾官岳州巴陵尉,以文学著称。当时南宋朝廷偏安南方,地方治理中仍重教化,此诗便是诗人应和益阳赵宰劝学兴教之举,赞颂其兴办儒学、振兴文教的政绩,并寄予对当地学子成才的厚望。
此诗为廖行之《和益阳赵宰六首》中的一首。益阳赵宰即益阳县令赵某,宰为县令别称。廖行之与赵县令有诗文唱和,赵县令原诗已佚,此为和诗。廖行之(1137—1189),字天民,号省斋,南宋衡州人,淳熙十一年进士,曾官岳州巴陵尉,以文学著称。当时南宋朝廷偏安南方,地方治理中仍重教化,此诗便是诗人应和益阳赵宰劝学兴教之举,赞颂其兴办儒学、振兴文教的政绩,并寄予对当地学子成才的厚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