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冯亚见赠知识点

出自《和冯亚见赠》,作者魏野

鉴赏全文

1. 隐逸诗:中国古代诗歌的一种重要题材,主要描写隐居生活的闲适、自然景物的美好以及不与世俗同流合污的高洁志趣。代表人物有陶渊明、王维、孟浩然等。魏野是宋初隐逸诗人的代表之一。

2. 唱和诗:诗人之间用诗词相互赠答、酬谢的一种形式。和诗可以依照原诗所用的韵脚来写(次韵),也可以只依照原诗的主题和内容来写(和意)。此诗为和意之作,重在回应朋友冯亚诗中的情谊,表达自己的心志。

3. 意象运用:诗中“松”、“竹”(篁)、“琴”、“酒”是中国古典诗歌中常见的文化意象。松和竹象征坚韧不拔、高风亮节的品格;琴象征高雅的情操和精神追求;酒则常与豪放、隐逸、排遣愁绪相关联。这几个意象的组合,完美地塑造了一个高雅脱俗的隐士形象。

4. 复词用法:首联中的“兀兀”与“腾腾”是叠词,也称重言。它们不仅具有音韵上的美感,更生动地描摹了人物的状态。“兀兀”强调内心的宁静与专注,“腾腾”强调行动的自由与随性,两者结合,形神兼备地刻画了诗人动静皆宜、从容自在的生活哲学。

作者简介

魏野

魏野(960~1019),为北宋诗人。字仲先,号草堂居士,原为蜀地人,后迁居陕州(今河南陕县)。世代为农,自筑草堂於陕州东郊,一生乐耕勤种,亲手植竹栽树,凿土引泉,将所居草堂周围环境布置得景趣幽绝,常在泉林间弹琴赋诗其诗,多吟咏陕州风土人情、田园山水,诗风清淡朴实。大中祥符初(1008),辽国契丹皇帝派使到京都,向真宗求取《魏野诗集》的下半部,宋真宗感到魏野为其增添了光彩,就请魏野出庄为官。魏野以“糜鹿之性,顿缨则狂,岂可瞻对殿墀”为由,拒绝做官。景德三年(1006),中书侍郎兼工部尚书寇准被罢京官后,谪陕州任知州时,曾亲自拜访魏野,这时魏野年近五十,认为自己通晓历史,看透了世态炎凉,他赠诗劝寇准:“好去天上辞将相,归来平地做神仙。”天禧三年(1019)十二月,魏野卒,陕州令报朝廷,次年正月,皇帝下昭旌表,称他“陕州处士”,追赠为秘书省著作郎。魏野一生清贫,不沦污流,为后人尊祟,曾祀奉于原陕州乡贤祠。他居住过的草堂山庄被誉为陕州八景之一——“草堂春晓”。魏野的诗效法姚合、贾岛,苦力求工。不过他的诗平朴闲远,尚无艰涩苦瘦之弊。如“采芝何处未归来﹐白云满地无人扫”(《寻隐者不遇》)及“妻喜栽花活,儿夸斗草赢”(《春日述怀》)。其诗亦颇有精警之句,如:“数声离岸橹﹐几点别州山”(《题普济院》),“洗砚鱼吞墨﹐烹茶鹤避烟”(《书友人屋壁》)及“烧叶炉中无宿火﹐读书窗下有残灯”(《晨兴》)等。故宋僧文莹《玉壶野史》说,魏野“诗固无飘逸俊迈之气,但平朴而常不事虚语”,评价颇为中肯。他的诗中也偶有苍凉壮阔之句,在宋初是不可多得的。如《登原州城呈张贵从事》:“日暮北来唯有雁,地寒西去更无州。数声塞角高还咽,一派泾河冻不流。”魏野与林逋同为宋初高士﹐虽其身后诗名不如林逋,但当日声望实在林逋之上。据《宋史‧魏野传》载,他的《草堂集》上帙,在大中祥符初年已传到契丹。《宋史‧艺文志》著录其《草堂集》2卷,《钜鹿东观集》10卷。前者有《两宋名贤小集》本;后者为其子魏闲所编,有《峭帆楼丛书》本,另《补遗》1卷﹐《附录》1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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