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丙午衡州鹿鸣宴诗知识点
出自《和丙午衡州鹿鸣宴诗》,作者廖行之
鉴赏全文
鹿鸣宴:科举制度中规定的一种宴会。起于唐代,明清两代沿袭,为乡试考试后、为宴请新科举子而设的宴会。因宴会上要唱《诗经·小雅·鹿鸣》中的“呦呦鹿鸣”之句,故取名“鹿鸣宴”。此宴旨在答谢考官、庆贺学子、激励士风。
和诗:指作诗与别人互相唱和。用于朋友、同僚之间以诗歌酬答。和诗的方式有多种,有的只和意,不和韵;有的既和意,又和韵。本诗是作者对他人《衡州鹿鸣宴诗》的唱和之作。
丙午:干支纪年法中的一年。中国古代以天干(甲、乙、丙、丁等)和地支(子、丑、寅、卯等)相配,组成六十甲子,用以纪年、月、日。丙午是其中之一,在历史中循环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