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赠长安宋澥逸人十韵知识点

出自《寄赠长安宋澥逸人十韵》,作者魏野

鉴赏全文

魏野:北宋初年隐逸诗人,字仲先,号草堂居士。他一生未仕,隐居陕州,以农耕、弹琴、赋诗自娱,其诗风清淡质朴,多描写山林幽居之趣和隐逸情怀,在宋初诗坛独树一帜,颇受当时名流如寇准、王旦等人的推重 [citation:4][citation:8]。

逸人:即隐士,指那些隐居不仕、不求功名利禄的读书人。宋代士人崇尚隐逸,将隐逸视为一种高尚的生活方式和精神追求,“逸人”也因此受到社会的普遍尊敬。

徵君:对“征士”的尊称,指不接受朝廷征聘做官的隐士 [citation:2]。这个称谓本身就包含着对高尚气节的肯定。

内翰:唐宋时对翰林的别称 [citation:2]。翰林院是当时的高级文职机构,能入职者多为饱学之士,是文人仕途的荣耀。

紫绶:紫色的系印丝带,秦汉时期相国、丞相等高官佩带,后世用来代指高官显爵 [citation:2]。诗中“轻紫绶”表现了隐士对权位的轻视。

濯缨:典故出自《孟子·离娄上》所引孺子歌曰:“沧浪之水清兮,可以濯我缨。”后以“濯缨”比喻超脱尘俗,操守高洁 [citation:2]。

杜曲、昆明:均为唐代长安城南的名胜之地 [citation:2]。杜曲是韦、杜两大家族聚居地,昆明池是汉武帝开凿的著名湖泊。诗人借此将友人的隐居环境与历史人文景观相连,增添了诗意。

作者简介

魏野

魏野(960~1019),为北宋诗人。字仲先,号草堂居士,原为蜀地人,后迁居陕州(今河南陕县)。世代为农,自筑草堂於陕州东郊,一生乐耕勤种,亲手植竹栽树,凿土引泉,将所居草堂周围环境布置得景趣幽绝,常在泉林间弹琴赋诗其诗,多吟咏陕州风土人情、田园山水,诗风清淡朴实。大中祥符初(1008),辽国契丹皇帝派使到京都,向真宗求取《魏野诗集》的下半部,宋真宗感到魏野为其增添了光彩,就请魏野出庄为官。魏野以“糜鹿之性,顿缨则狂,岂可瞻对殿墀”为由,拒绝做官。景德三年(1006),中书侍郎兼工部尚书寇准被罢京官后,谪陕州任知州时,曾亲自拜访魏野,这时魏野年近五十,认为自己通晓历史,看透了世态炎凉,他赠诗劝寇准:“好去天上辞将相,归来平地做神仙。”天禧三年(1019)十二月,魏野卒,陕州令报朝廷,次年正月,皇帝下昭旌表,称他“陕州处士”,追赠为秘书省著作郎。魏野一生清贫,不沦污流,为后人尊祟,曾祀奉于原陕州乡贤祠。他居住过的草堂山庄被誉为陕州八景之一——“草堂春晓”。魏野的诗效法姚合、贾岛,苦力求工。不过他的诗平朴闲远,尚无艰涩苦瘦之弊。如“采芝何处未归来﹐白云满地无人扫”(《寻隐者不遇》)及“妻喜栽花活,儿夸斗草赢”(《春日述怀》)。其诗亦颇有精警之句,如:“数声离岸橹﹐几点别州山”(《题普济院》),“洗砚鱼吞墨﹐烹茶鹤避烟”(《书友人屋壁》)及“烧叶炉中无宿火﹐读书窗下有残灯”(《晨兴》)等。故宋僧文莹《玉壶野史》说,魏野“诗固无飘逸俊迈之气,但平朴而常不事虚语”,评价颇为中肯。他的诗中也偶有苍凉壮阔之句,在宋初是不可多得的。如《登原州城呈张贵从事》:“日暮北来唯有雁,地寒西去更无州。数声塞角高还咽,一派泾河冻不流。”魏野与林逋同为宋初高士﹐虽其身后诗名不如林逋,但当日声望实在林逋之上。据《宋史‧魏野传》载,他的《草堂集》上帙,在大中祥符初年已传到契丹。《宋史‧艺文志》著录其《草堂集》2卷,《钜鹿东观集》10卷。前者有《两宋名贤小集》本;后者为其子魏闲所编,有《峭帆楼丛书》本,另《补遗》1卷﹐《附录》1卷。

古诗 327名句 6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