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知府袁刑部讲解

出自《上知府袁刑部》,作者魏野

鉴赏全文

这首诗是宋代隐逸诗人魏野写给一位姓袁的知府(刑部官员)的赞美诗。整首诗主要表达了两个层面的内容:一是赞美袁知府个人具有超越富贵的淡泊高雅情操,二是歌颂他在地方为官时施行的清明仁政。

诗歌从“星辰”“碧虚”这样高远的意象开始,说袁知府虽然身处高位(如星辰在天),但他的内心却与清空相应,不为富贵所累,充满了修道者的平和之气。接着,诗人用非常巧妙的手法,说远方的云烟都陪伴着他的淡薄,进入衙门就像融入了山水一样,学习他的清廉通达。这实际上是把自然景物拟人化,让它们都来衬托袁知府品德的感染力。

中间两联继续描绘具体的画面:在申湖上静静泛舟,与孤月相伴,这是写他个人的闲适与孤高;在棠树下感受凉风习习,这“棠树”用了一个非常有名的典故,指的是古代贤臣召公在棠树下理政、恩泽百姓的故事,所以这一句是赞美袁知府的德政像清风一样给百姓带来安宁与凉爽。

最后,诗人谦虚地说,自己虽然献上这首诗,但才能和德行难以与(袁知府的)祖先相比,然而像他这样住在郊野东边的普通百姓,都能安居乐业,感受到这份太平和恩惠。这既是对袁知府政绩的最终肯定,也体现了诗人与民同乐的情怀。

总的来说,这首诗赞美得体,意境清新,将自然景色、历史典故与人物品格完美结合,是一首典型的、格调高雅的宋代酬赠诗。

作者简介

魏野

魏野(960~1019),为北宋诗人。字仲先,号草堂居士,原为蜀地人,后迁居陕州(今河南陕县)。世代为农,自筑草堂於陕州东郊,一生乐耕勤种,亲手植竹栽树,凿土引泉,将所居草堂周围环境布置得景趣幽绝,常在泉林间弹琴赋诗其诗,多吟咏陕州风土人情、田园山水,诗风清淡朴实。大中祥符初(1008),辽国契丹皇帝派使到京都,向真宗求取《魏野诗集》的下半部,宋真宗感到魏野为其增添了光彩,就请魏野出庄为官。魏野以“糜鹿之性,顿缨则狂,岂可瞻对殿墀”为由,拒绝做官。景德三年(1006),中书侍郎兼工部尚书寇准被罢京官后,谪陕州任知州时,曾亲自拜访魏野,这时魏野年近五十,认为自己通晓历史,看透了世态炎凉,他赠诗劝寇准:“好去天上辞将相,归来平地做神仙。”天禧三年(1019)十二月,魏野卒,陕州令报朝廷,次年正月,皇帝下昭旌表,称他“陕州处士”,追赠为秘书省著作郎。魏野一生清贫,不沦污流,为后人尊祟,曾祀奉于原陕州乡贤祠。他居住过的草堂山庄被誉为陕州八景之一——“草堂春晓”。魏野的诗效法姚合、贾岛,苦力求工。不过他的诗平朴闲远,尚无艰涩苦瘦之弊。如“采芝何处未归来﹐白云满地无人扫”(《寻隐者不遇》)及“妻喜栽花活,儿夸斗草赢”(《春日述怀》)。其诗亦颇有精警之句,如:“数声离岸橹﹐几点别州山”(《题普济院》),“洗砚鱼吞墨﹐烹茶鹤避烟”(《书友人屋壁》)及“烧叶炉中无宿火﹐读书窗下有残灯”(《晨兴》)等。故宋僧文莹《玉壶野史》说,魏野“诗固无飘逸俊迈之气,但平朴而常不事虚语”,评价颇为中肯。他的诗中也偶有苍凉壮阔之句,在宋初是不可多得的。如《登原州城呈张贵从事》:“日暮北来唯有雁,地寒西去更无州。数声塞角高还咽,一派泾河冻不流。”魏野与林逋同为宋初高士﹐虽其身后诗名不如林逋,但当日声望实在林逋之上。据《宋史‧魏野传》载,他的《草堂集》上帙,在大中祥符初年已传到契丹。《宋史‧艺文志》著录其《草堂集》2卷,《钜鹿东观集》10卷。前者有《两宋名贤小集》本;后者为其子魏闲所编,有《峭帆楼丛书》本,另《补遗》1卷﹐《附录》1卷。

古诗 327名句 6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