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诏知识点

出自《拜诏》,作者陈与义

鉴赏全文

陈与义(1090-1138),字去非,号简斋,洛阳(今属河南)人。他是北宋末、南宋初年的杰出诗人,属江西诗派,但诗风能跳出江西诗派的束缚,后期之作感时抚事,沉郁苍凉,接近杜甫。著有《简斋集》。[citation:1][citation:4]

宋代官员品级与服色制度:宋代官服颜色按品级严格区分,是身份地位的直观体现。基本制度为:三品以上服紫,五品以上服朱(红),七品以上服绿,九品以上服青。诗中“绿袍”代表七、八品低级官员,“紫绶”则是三品以上高官的标志。[citation:1]

鱼袋制度:鱼袋是唐宋时期官员佩戴的证明身份等级的饰物。内装鱼符(唐代为符契,宋代无鱼符,仅存鱼袋),袋上饰有金、银,分别称为“金鱼袋”和“银鱼袋”。它是皇帝赐予的殊荣,象征着恩宠与地位。[citation:1][citation:2]

作者简介

陈与义

陈与义(1090─1138)字去非,号简斋,洛阳(今属河南)人,政和三年(1113)进士,累迁太常博士。绍兴年间,历任兵部员外郎、迁中书舍人,出知湖州,擢翰林学士、知制诰。七年,拜参知政事,明年以疾卒,年四十九。《宋史》有传。长于诗,创简斋体。方回认为与义继黄庭坚、陈师道之后,并为江西派之三宗。有《简斋集》十卷,《无往词》一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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