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韵毛君山房即事十首·一创作背景

出自《次韵毛君山房即事十首·一》,作者苏辙

鉴赏全文

此诗作于宋哲宗元祐年间,苏辙因卷入新旧党争,外放筠州(今江西高安)为官。时与毛维瞻(毛君)交游甚密,二人常以诗唱和。《次韵毛君山房即事十首》即为其一。诗中流露出苏辙在政治失意、身居外任时的复杂心境:既有对友情的珍视,也有对自己怀才不遇、体弱多病的感慨,借醉酒、秋景、绿绮琴等意象,含蓄表达了知音难觅、欲报无门之情。

作者简介

苏辙

苏辙(1039—1112年),字子由,汉族,眉州眉山(今属四川)人。嘉祐二年(1057)与其兄苏轼同登进士科。神宗朝,为制置三司条例司属官。因反对王安石变法,出为河南推官。哲宗时,召为秘书省校书郎。元祐元年为右司谏,历官御史中丞、尚书右丞、门下侍郎因事忤哲宗及元丰诸臣,出知汝州,贬筠州、再谪雷州安置,移循州。徽宗立,徙永州、岳州复太中大夫,又降居许州,致仕。自号颍滨遗老。卒,谥文定。唐宋八大家之一,与父洵、兄轼齐名,合称三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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