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文与可以六言诗相示因道济南事作十首·二创作背景

出自《答文与可以六言诗相示因道济南事作十首·二》,作者苏辙

鉴赏全文

此诗为苏辙《答文与可以六言诗相示因道济南事作十首》中的第二首。文与可(文同)是苏辙的友人,以画竹闻名,也是苏轼、苏辙兄弟的至交。文与可曾以六言诗寄示苏辙,苏辙遂作此十首六言诗回应,并追忆昔日在济南的游历见闻。

苏辙于宋神宗熙宁年间曾任齐州(今山东济南)掌书记,在济南生活数年,对当地风物深有感情。济南以泉水著称,大明湖、趵突泉等名胜景色优美,给苏辙留下了深刻印象。这组诗便是对济南生活的回忆与怀念,展现了诗人对那段闲适时光的眷恋。

作者简介

苏辙

苏辙(1039—1112年),字子由,汉族,眉州眉山(今属四川)人。嘉祐二年(1057)与其兄苏轼同登进士科。神宗朝,为制置三司条例司属官。因反对王安石变法,出为河南推官。哲宗时,召为秘书省校书郎。元祐元年为右司谏,历官御史中丞、尚书右丞、门下侍郎因事忤哲宗及元丰诸臣,出知汝州,贬筠州、再谪雷州安置,移循州。徽宗立,徙永州、岳州复太中大夫,又降居许州,致仕。自号颍滨遗老。卒,谥文定。唐宋八大家之一,与父洵、兄轼齐名,合称三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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