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浔阳非所寄内创作背景

出自《在浔阳非所寄内》,作者李白

鉴赏全文

此诗作于李白晚年,即肃宗至德二载(757年)左右。当时李白因永王李璘幕府一事被牵连,以“附逆”罪被捕入狱,关押在浔阳(今江西九江)。诗中“非所”即指监狱。这首诗是他在狱中写给妻子的,表达了对妻子为自己奔波营救的感激之情,同时也抒发了身陷囹圄的悲愤和对前途未卜的忧虑。

作者简介

李白

李白(701年-762年),字太白,号青莲居士,唐朝浪漫主义诗人,被后人誉为“诗仙”。祖籍陇西成纪(待考),出生于西域碎叶城,4岁再随父迁至剑南道绵州。李白存世诗文千余篇,有《李太白集》传世。762年病逝,享年61岁。其墓在今安徽当涂,四川江油、湖北安陆有纪念馆。

古诗 1553名句 53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