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州录事参军常曾古鼎歌创作背景

出自《信州录事参军常曾古鼎歌》,作者韦应物

鉴赏全文

此诗作于韦应物任信州录事参军期间。唐代官员任期通常三年,诗中"三年纠一郡"即指此。当时韦应物可能即将离任,面对古鼎有感而发。古鼎在唐代被视为祥瑞之物,常与修仙炼丹相联系,反映了当时的社会风尚和道教思想的影响。

作者简介

韦应物

韦应物(737~792),中国唐代诗人。汉族,长安(今陕西西安)人。今传有10卷本《韦江州集》、两卷本《韦苏州诗集》、10卷本《韦苏州集》。散文仅存一篇。因出任过苏州刺史,世称“韦苏州”。诗风恬淡高远,以善于写景和描写隐逸生活著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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