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陪使君西庭送淮西魏判官古诗注解

出自《奉陪使君西庭送淮西魏判官》,作者刘长卿

鉴赏全文

  • 羽檄: 古代插有鸟羽的紧急军事文书。
  • 五马: 汉代太守出行乘五马之车,后用以代指太守或刺史等地方长官。
  • 一星: 此处可能指代使者或特定的人物(如“使星”),也可能指旅程中相伴的星辰,意指连夜赶路。
  • 破竹: 比喻节节胜利,毫无阻碍。
  • 听讼: 审理案件。
  • 八公山: 山名,在今安徽省寿县北部,历史上著名的“淝水之战”战场之一,常有军事活动,此处借指淮西军事要地。

作者简介

刘长卿

刘长卿(约726 — 约786),字文房,汉族,宣城(今属安徽)人,唐代诗人。后迁居洛阳,河间(今属河北)为其郡望。玄宗天宝年间进士。肃宗至德中官监察御史,后为长洲县尉,因事下狱,贬南巴尉。代宗大历中任转运使判官,知淮西、鄂岳转运留后,又被诬再贬睦州司马。德宗建中年间,官终随州刺史,世称刘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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