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姚司法归吴古诗注解

出自《送姚司法归吴》,作者王昌龄

鉴赏全文

  • 吴掾:吴地的属官。掾(yuàn),古代属官的通称。这里指友人姚司法,他大概是吴地人,官职为司法。
  • 留觞:设酒饯别。觞(shāng),古代盛酒器。
  • 楚郡心:在楚地(今湖北、湖南一带)的惜别之心。
  • 洞庭:洞庭湖,位于今湖南省北部。
  • 海门:地名,可能指长江入海处,暗示友人归吴的方向,也渲染出遥远迷茫的意境。
  • 意远:情意深远,心意相通。
  • 扁舟:小船。
  • 不道:莫说,不要说。
  • 沧江:泛指南方的江河,因水色青苍,故称沧江。
  • 百丈深:形容江水极深,此处喻指路途的险阻和分别的深沉情感。

作者简介

王昌龄

王昌龄 (698— 756),字少伯,河东晋阳(今山西太原)人。盛唐著名边塞诗人,后人誉为“七绝圣手”。早年贫贱,困于农耕,年近不惑,始中进士。初任秘书省校书郎,又中博学宏辞,授汜水尉,因事贬岭南。与李白、高适、王维、王之涣、岑参等交厚。开元末返长安,改授江宁丞。被谤谪龙标尉。安史乱起,为刺史闾丘所杀。其诗以七绝见长,尤以登第之前赴西北边塞所作边塞诗最著,有“诗家夫子王江宁”之誉(亦有“诗家天子王江宁”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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