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玉案创作背景

出自《青玉案》,作者李之仪

鉴赏全文

此诗为宋代词人李之仪所作,具体创作时间不详。从内容看,应是作者漂泊途中触景生情之作,表达了对羁旅生涯的无奈和对归隐的向往。李之仪晚年屡遭贬谪,诗中“身世”“归无处”等语,可能暗含其仕途失意之慨。

作者简介

李之仪

李之仪(1038~1117)北宋词人。字端叔,自号姑溪居士、姑溪老农。汉族,沧州无棣(庆云县)人。哲宗元祐初为枢密院编修官,通判原州。元祐末从苏轼于定州幕府,朝夕倡酬。元符中监内香药库,御史石豫参劾他曾为苏轼幕僚,不可以任京官,被停职。徽宗崇宁初提举河东常平。后因得罪权贵蔡京,除名编管太平州(今安徽当涂),后遇赦复官,晚年卜居当涂。著有《姑溪词》一卷、《姑溪居士前集》五十卷和《姑溪题跋》二卷。

古诗 187名句 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