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丁明府赴紫溪任知识点

出自《送丁明府赴紫溪任》,作者罗隐

鉴赏全文

 作者:罗隐,唐朝晚期诗人,以讽刺诗和送别诗著称,作品多反映社会现实。 诗体:七言律诗,共八句,押韵工整,符合唐代律诗规范。 典故:诗中运用栾公和潘令的典故,栾公指汉代栾布,潘令指晋代潘岳,借古喻今。 主题:送别诗,表达惜别、祝福和仕途感慨。 历史背景:唐代官制中,明府是县令的别称,紫溪可能为唐代地名。 艺术手法:运用意象(如琴声、梅花、雪景)和用典,增强诗的意境和深度。 

作者简介

罗隐

罗隐(833-909),字昭谏,新城(今浙江富阳市新登镇)人,唐代诗人。生于公元833年(太和七年),大中十三年(公元859年)底至京师,应进士试,历七年不第。咸通八年(公元867年)乃自编其文为《谗书》,益为统治阶级所憎恶,所以罗衮赠诗说:“谗书虽胜一名休”。后来又断断续续考了几年,总共考了十多次,自称“十二三年就试期”,最终还是铩羽而归,史称“十上不第”。黄巢起义后,避乱隐居九华山,光启三年(公元887年),55岁时归乡依吴越王钱镠,历任钱塘令、司勋郎中、给事中等职。公元909年(五代后梁开平三年)去世,享年77岁。

古诗 523名句 18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