坊州按狱讲解

出自《坊州按狱》,作者舒元舆

鉴赏全文

这首诗是舒元舆的代表作之一,通过描述坊州的司法案件,深刻揭露了唐代后期社会的黑暗面。讲解时,可重点分析诗中的意象和象征:如“山秃”、“水穷”象征资源枯竭和过度剥削,“龟鱼绝迹”表示生态破坏,隐喻社会腐败。诗人以第一人称“小臣”视角,叙述查案过程,增强真实感和代入感。教育意义上,诗末“须知所甚卑,勿谓天之高”告诫官员要 humility 尽职,具有现实警示作用。在教学或阅读时,可结合历史背景,讨论唐代官场现象,并欣赏其艺术成就,如节奏抑扬顿挫,语言生动形象。整体上,这首诗不仅是文学作品,更是历史见证,值得深入研读。

作者简介

舒元舆

舒元舆(791-835)字升远。婺州东阳上卢泉塘北人(又说浙江婺州兰溪垷坦人),其先祖曾任东阳郡守,祖父舒缜,授兰溪医学学训导、学正父敬之,母薛氏,其为长子。唐代大臣、诗人,唐元和八年(813)进士,初仕即以干练知名。曾任刑、兵两部侍郎,唐文宗时期两位宰相之一(兰溪历史上第一位官至宰相的人),另一宰相为李训,擅长写文章,有著作《舒元舆集》等,有作品被收录于《全唐诗》。其弟舒元褒、舒元肱、舒元迥,皆第进士。宰相裴度荐元舆为兴元书记,作文以檄豪健闻名。当时宦官专权,故作《养狸述》一文。拜监察御史,迁刑部员外郎,改著作郎。文宗时,官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宰相)。因与李训、郑注谋诛宦官,事机不密,于甘露之变中腰斩。...

古诗 8名句 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