酬复言长庆四年元日郡斋感怀见寄创作背景

出自《酬复言长庆四年元日郡斋感怀见寄》,作者元稹

鉴赏全文

此诗题为《酬复言长庆四年元日郡斋感怀见寄》,“酬”即酬和,指诗人为回应友人“复言”(据考证,“复言”应为诗人李绅,字公垂,与元稹同为中唐诗人,且交往密切)在长庆四年(公元824年)正月初一寄来的“郡斋感怀”诗而作。

长庆四年处于中唐时期,此时唐朝已由盛转衰,社会矛盾渐显,朝堂内部党争(如牛李党争)持续,政治环境复杂。元稹一生仕途起伏,曾因参与“永贞革新”受挫,后虽有升迁,但也多次被贬谪,长庆年间,元稹先后任浙东观察使、武昌军节度使等地方官职,远离中央朝堂。

元日(正月初一)作为古代重要节日,常是文人抒发时光感慨、人生体悟的节点。友人李绅在郡斋(地方官员的官署书房)感怀寄诗,元稹见诗后,结合自身年龄增长(元稹生于公元779年,长庆四年时已45岁左右,处于中年向老年过渡阶段)、仕途经历及对时局的感受,写下此诗以酬和,既回应友人的感怀,也抒发自身对时光、人生、世事的复杂心绪。

作者简介

元稹

元稹(779年-831年,或唐代宗大历十四年至文宗大和五年),字微之,别字威明,唐洛阳人(今河南洛阳)。父元宽,母郑氏。为北魏宗室鲜卑族拓跋部后裔,是什翼犍之十四世孙。早年和白居易共同提倡“新乐府”。世人常把他和白居易并称“元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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