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乐天纸古诗译文

出自《书乐天纸》,作者元稹

鉴赏全文

从金銮殿里得到的写过字的残纸,(皇上)把它赐给了在荆州担任判司的我。我不忍心随便地使用这纸,一半用来写寄往京城的书信,一半用来题写诗。

作者简介

元稹

元稹(779年-831年,或唐代宗大历十四年至文宗大和五年),字微之,别字威明,唐洛阳人(今河南洛阳)。父元宽,母郑氏。为北魏宗室鲜卑族拓跋部后裔,是什翼犍之十四世孙。早年和白居易共同提倡“新乐府”。世人常把他和白居易并称“元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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