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角儿 亳社观梅注解 出自《盐角儿 亳社观梅》,作者晁补之 鉴赏全文 ①毫社:指毫州的祠庙。此词作于宋哲宗绍圣二年,作者从齐州知州贬为毫州通判。 ②直饶:即使。 《盐角儿 亳社观梅》相关解读 盐角儿 亳社观梅注解 作者简介 晁补之 晁补之(1053—1110年),北宋时期著名文学家。字无咎,号归来子,汉族,济州巨野(今属山东巨野县)人,为“苏门四学士”(另有北宋诗人黄庭坚、秦观、张耒)之一。 古诗 885名句 1968 晁补之其他作品鉴赏 青玉案古诗赏析晁补之 青玉案古诗译文晁补之 青玉案创作背景晁补之 青玉案古诗注解晁补之 青玉案知识点晁补之 青玉案讲解晁补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