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守携酒见过用前韵作诗聊复和之
苏轼 〔宋朝〕
箕踞狂歌老瓦盆,燎毛燔肉似羌浑。
传呼草市来携客,洒扫渔矶共置樽。
山下黄童争看舞,江干白骨已衔恩。
(时詹方议葬暴骨。
)孤云落日西南望,长羡归鸦自识村。
古诗译文
我像那魏晋名士般箕踞而坐,敲着破瓦盆放声高歌,把带毛的肉直接烧煮,仿佛是羌浑之地的粗犷吃法。派人去热闹的集市上传呼,迎接带着酒同来的客人,然后我们一起打扫干净钓鱼石矶,共同摆上酒樽。山下的孩童们争相围观我们的歌舞,江边的白骨(因詹守的义举)已经饱含恩情。(当时詹守正商议埋葬暴露在外的骸骨。)望向西南方,只见孤云和落日,我长久地羡慕那些归巢的乌鸦,它们还能认得自己的村庄。
知识点
1. 苏轼与黄州时期:宋神宗元丰三年(1080年),苏轼因“乌台诗案”被贬至黄州(今湖北黄冈),任团练副使,本州安置,不得签书公事。这是苏轼人生的重要转折点,其创作在此时期达到高峰,写下了《赤壁赋》、《后赤壁赋》、《念奴娇·赤壁怀古》等千古名篇。在黄州,他生活困顿,精神苦闷,但也在躬耕东坡、与友人交往中寻求解脱,思想更趋成熟,佛老思想影响加深,形成了其后期诗歌旷达、超脱的主要风格。此诗正是这一时期的产物。
2. 和韵诗:此诗题目明确“用前韵作诗聊复和之”,这是一首和韵诗。和韵(hè yùn)是按照他人诗作所用的韵脚来作诗,是中国古代文人交往酬唱的一种常见形式。对方先作诗(即“前韵”),苏轼再依照原诗的韵脚和顺序创作此诗以回应。这不仅是对诗人文字技巧的考验,也加深了彼此的情感交流。
3. 自注:诗中“(时詹方议葬暴骨。)”是苏轼的自注。古人在创作诗歌时,有时会自己添加注释,用以交代写作背景、解释诗中涉及的特定事件或人物、注明典故出处等。自注是理解诗歌深层含义和创作动机的重要钥匙。此处自注点明了“江干白骨已衔恩”的具体所指,使读者了解到詹守的仁政,也深化了诗歌的内涵。
古诗注解
- 箕踞:一种不拘礼节的坐姿,两腿张开坐着,形似簸箕。
- 燎毛燔肉:燎(liáo),烧灼;燔(fán),焚烧。指将带毛的肉直接在火上烧烤,是古代一种较为粗犷的烹饪方式。
- 羌浑:指古代西北地区的羌族和吐谷浑(浑),这里借指其粗犷豪放的饮食习俗。
- 传呼:指派人去通知、招呼。
- 草市:乡村里的市集。
- 渔矶:可供垂钓的水边岩石。
- 江干白骨已衔恩:江干,江边;白骨,指无人收葬的暴露在外的骸骨;衔恩,心怀感恩。这句诗下,苏轼自注:“时詹方议葬暴骨。” 意指当时詹守正商议埋葬无主的尸骨,这体现了詹守的仁德,连死者都会感念其恩德。
讲解
这首诗描写的是苏轼与友人詹守在贬所附近一次充满野趣而又发人深省的聚会。整首诗可以分成两个部分来理解。
前半部分(前四句)主要写“聚”的过程与氛围。诗人以狂放的姿态迎接友人,用最原始的方式烹饪食物,扫净石矶,摆上酒樽,一个不拘小节、豪爽自在的诗人形象跃然纸上。这里没有官场的繁文缛节,只有两个志趣相投之人的真诚交往。
后半部分(后四句)则转入由相聚引发的感触。当山下的孩童们争相观看他们歌舞时,诗人笔锋一转,提到了“江干白骨”。通过自注我们知道,詹守正在做一件善事——安葬无主的尸骨。这一笔,使得这场聚会超越了单纯的饮酒作乐,具有了关怀民瘼的现实意义,诗人对友人的赞美之情也由此流露。
然而,聚会的欢愉最终没能完全冲淡诗人内心的愁绪。尾联中,当落日西沉,诗人望向西南故乡的方向时,内心的孤独与思乡之情再也按捺不住。他羡慕那些能准确飞回自己巢穴的乌鸦,反衬出自己如同“孤云”一般漂泊无依、有家难归的凄凉处境。
总的来说,这首诗情感层次丰富,由豪放到温情,再由温情转入深沉,最后归于悲凉。它让我们看到了一个立体的苏轼:既有与友人畅饮欢歌的旷达,也有心系苍生的仁厚,更有在贬谪生涯中挥之不去的、刻骨铭心的乡愁。
古诗赏析
这首诗以豪放之笔起,以沉郁之情结,生动地展现了苏轼在黄州时期复杂的心境。
首联“箕踞狂歌老瓦盆,燎毛燔肉似羌浑”,通过“箕踞”“狂歌”“燎毛燔肉”等具体的行为和细节,勾勒出一幅极具原始野趣和豪放不羁的生活画面。这不仅表现了苏轼与友人詹守之间毫无芥蒂的深厚情谊,也折射出诗人身处逆境时,主动融入当地生活、以疏狂之态对抗困苦的旷达胸怀。
颔联“传呼草市来携客,洒扫渔矶共置樽”,叙事清晰,场景感强。从派人到市集迎接,到亲自打扫钓矶、摆酒设宴,一系列动作写出了主人待客的殷勤和对这次相聚的重视,进一步深化了二人之间真挚的友情。
颈联“山下黄童争看舞,江干白骨已衔恩”,将视角由近处的欢聚转向远处的民生。上句的热闹“争看”与下句的凄冷“白骨”形成鲜明对比。在歌舞升平的欢乐时刻,诗人心中挂念的却是那些无人收葬的枯骨。通过自注“时詹方议葬暴骨”,我们得知詹守的仁政,而苏轼将此写入诗中,既是对友人善举的高度赞扬,也体现了诗人自身“民胞物与”、心系黎民的人道主义情怀。
尾联“孤云落日西南望,长羡归鸦自识村”,笔锋陡然一转,由慷慨济世的豪情坠入深沉渺远的乡愁。面对“孤云落日”,诗人眺望西南,那里是故乡的方向。看到暮色中纷纷归巢的乌鸦,诗人竟心生“长羡”。乌鸦尚能归巢,而自己身似浮萍,有家难回。这一“羡”字,写尽了谪居之人有家归不得的无限辛酸与悲哀,使得全诗在豪放的外壳下,透出浓重的悲凉与无奈,余味悠长。
创作背景
此诗写于苏轼被贬黄州期间。宋神宗元丰年间,苏轼因“乌台诗案”被贬为黄州团练副使,处境困顿,行动亦受限制。在黄州,他结识了时任知录的詹使君(詹守),两人交情深厚,常有过往。这首诗是苏轼为了酬和詹守先前的赠诗而作,记录了詹守携带酒肴前来探访,二人在野外饮酒歌舞、议论民生(如葬暴骨)的情景。诗中既展现了二人不拘礼节的深厚友谊和苦中作乐的旷达,也流露出身处贬谪之地、有家难归的乡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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