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册判词
曹雪芹 〔清朝〕
子系中山狼,得志便猖狂。
金闺花柳质,一载赴黄粱。
古诗译文
你那家伙(指迎春的丈夫孙绍祖)像一头忘恩负义的中山狼,一旦得志便猖狂肆虐。我(指贾迎春)本是金闺玉质的柔弱女子,嫁给你后,仅仅一年时间就被折磨致死,如同做了一场短暂的黄粱梦。
知识点
1. 金陵十二钗判词:《红楼梦》第五回中,贾宝玉梦游太虚幻境时在薄命司看到的、暗示书中主要女性人物一生命运的图册和诗句。这是曹雪芹独创的艺术手法,将人物结局提前隐晦地告知读者。
2. 贾迎春:贾府二小姐,为人懦弱无能,老实怕事,绰号“二木头”。最终被父亲贾赦抵押债务似的嫁给大同府孙家,遭受丈夫孙绍祖的虐待而亡。
3. 孙绍祖:《红楼梦》中的人物,贾迎春的丈夫。他出身于军官家庭,因家资饶富而在京得官。他忘恩负义,曾受贾府之恩,却在贾府衰败之际逼迫迎春,并将其折磨致死,是“中山狼”的具体化身。
4. 中山狼的典故:出自明代马中锡的《东田文集》中的《中山狼传》。讲述赵简子在中山打猎,一只狼被追捕,向路过的东郭先生求救。东郭先生救了它,但危机过后,狼反而要吃掉东郭先生。后以此比喻忘恩负义、恩将仇报的恶人。
5. 黄粱一梦的典故:出自唐代沈既济的《枕中记》。卢生在邯郸客店做梦,享尽了一生的荣华富贵,醒来时店家的黄粱米饭尚未煮熟。比喻虚幻的梦境或不切实际的空想,也比喻欲望的破灭和生命的短暂。
古诗注解
- 子系中山狼:“子”和“系”合在一起是“孙”字,指贾迎春的丈夫孙绍祖。“中山狼”典出自古代寓言《中山狼传》,指忘恩负义、恩将仇报的人。此处比喻孙绍祖的凶残本性。
- 得志便猖狂:指孙绍祖家境乍富,得志以后便为非作歹,对迎春肆意虐待。
- 金闺花柳质:形容贾迎春是闺阁中的千金小姐,身体像花朵柳枝一样娇嫩柔弱。
- 一载赴黄粱:“黄粱”指黄粱梦,出自唐沈既济《枕中记》故事。这里比喻迎春出嫁后仅一年时间,便悲惨地死去,如同做了一场短暂的梦。
讲解
这首诗是《红楼梦》中贾迎春的命运判词,是其一生遭遇的浓缩。在解读这首诗时,需要抓住几个核心:首先,理解“中山狼”的比喻,它不仅点明了孙绍祖的姓氏(子+系=孙),更重要的是刻画了他忘恩负义、凶残暴虐的本性,他在贾府失势后,将曾经的主子迎春视为草芥,极尽折磨之能事。其次,“金闺花柳质”生动地描绘了迎春的性格与形象,她虽是名门闺秀,却如同温室里的花朵,性格懦弱,毫无反抗能力,这恰恰是她在面对恶狼时无法自保的内在原因。最后,“一载赴黄粱”以极快的节奏,宣告了她短暂的婚姻和生命的终结。这里的“黄粱”不仅指死亡,也暗含了迎春一生的虚无与幻灭感,仿佛一场匆匆醒来、只剩痛苦的噩梦。整首诗通过比喻、对比和用典,深刻揭示了封建制度下女性作为牺牲品的悲剧,批判了家族利益驱使下的婚姻给女性带来的毁灭性打击。
古诗赏析
这首判词以极其凝练和辛辣的笔触,概括了贾迎春的悲剧人生。前两句“子系中山狼,得志便猖狂”,运用了拆字和谐音的手法,一语双关地指出了施暴者孙绍祖的姓氏与本性。将他比作古代寓言中那个忘恩负义的“中山狼”,形象地揭露了他凶残、贪婪的丑恶嘴脸。后两句“金闺花柳质,一载赴黄粱”,则通过强烈的对比,写出了迎春高贵的出身与脆弱的生命。一个如花似柳般温柔、懦弱的贵族少女,在恶狼的摧残下,仅仅一年就如昙花一现般凋零。全诗充满了对封建包办婚姻的控诉,以及对那个时代女性悲惨命运的深切同情。
创作背景
这首诗出自清代曹雪芹的古典小说《红楼梦》第五回。贾宝玉在太虚幻境翻阅金陵十二钗的判词时所见。这首诗是贾府“二小姐”贾迎春的个人判词,预示了她不幸的婚姻和悲惨的命运。曹雪芹通过判词的形式,概括了人物的性格与结局,是《红楼梦》中独特的艺术手法,为后文迎春嫁给“中山狼”孙绍祖并遭受虐待致死的故事情节埋下伏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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