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仁敬歌
佚名 〔唐朝〕
天不恤冤人兮,何夺我慈亲兮。
有理无申兮,痛哉安诉陈兮。
古诗译文
苍天不怜悯含冤之人啊,为何夺走我慈爱的亲人!
虽有冤屈却无处申诉啊,悲痛至极向谁诉说!
知识点
1. 文体特征:属于唐代乐府歌行体,保留"兮"字句式,体现楚辞遗风
2. 历史背景:反映唐代诉讼制度中"投状无门"现象
3. 文学手法:呼告修辞(对天质问)、反复咏叹(双"兮"句式)
4. 情感表达:采用"冤-夺-痛"的递进式抒情结构
5. 社会价值:反映唐代孝道观念与司法现实的冲突
古诗注解
- 恤:怜悯,体恤。
- 冤人:含冤之人。
- 慈亲:慈爱的父母,此处特指母亲。
- 有理无申:虽有道理却无处申诉。
- 安诉陈:向谁诉说。安,疑问代词,哪里、谁;诉陈,诉说陈述。
讲解
这首民间悼亡诗需从三个层面解读:
1. 情感层面:通过"慈亲-冤人"的亲情与冤屈双重痛苦,构建强烈共情
2. 社会层面:"有理无申"四字深刻揭露唐代司法腐败对百姓的伤害
3. 艺术层面:
- 空间对比:将"天"的至高无上与"我"的卑微处境并置
- 语言张力:"夺"字的暴力性与"慈"的温柔性形成尖锐对立
诗歌的价值在于用最简练的文字,记录了历史洪流中个体生命的真实呐喊。
古诗赏析
全诗仅有两句,却以强烈的呼告语气直指苍天不公。"天不恤冤人"开篇即奠定悲愤基调,"何夺我慈亲"将丧亲之痛与天道不仁直接关联。后两句"有理无申"揭示社会现实,"痛哉安诉陈"以感叹词强化绝望情绪。诗中重复使用"兮"字,既符合古体诗特征,又形成泣血控诉的节奏感。通过个体悲剧,折射出唐代底层民众在司法不公下的集体困境。
创作背景
此诗为唐代民间流传的悼亡歌谣,作者佚名。据传是为哀悼一位名为袁天敬的孝子之母所作,反映了下层百姓在权贵压迫下有冤难申的痛苦,以及失去至亲的悲怆。唐代社会虽繁荣,但司法不公现象仍存,普通民众的冤屈往往无处申诉,此诗正是这种社会现实的真实写照。
作者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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