掩耳盗铃
未知 〔先秦〕
范氏之亡也,百姓有得钟者,欲负而走,则钟大不可负;以锤毁之,钟况然有声。
恐人闻之而夺己也,遽掩其耳。
古诗译文
范氏逃亡的时候,有个老百姓得到了一口钟,想背着它逃走。但是钟太大,无法背走。于是他打算用锤子把钟砸碎,刚砸了一下,钟便“咣”地发出了洪亮的响声。
他害怕别人听到钟声会来把钟夺走,就匆忙捂住了自己的耳朵。
知识点
古诗注解
- 范氏之亡:指春秋末期晋国贵族范氏(范吉射)的逃亡或败亡。范氏与中行氏等被赵简子所驱逐,故有“得钟”之事。
- 钟:古代一种青铜打击乐器,也作为礼器或权利的象征,此处指范氏家庙中的大钟。
- 负:用背驮东西。
- 锤:铁锤。
- 况然:形容钟被敲击时发出的响亮声音。“况”通“恍”,象声词。
- 遽:急忙,立刻。
- 掩:捂住、遮蔽。
讲解
这则寓言虽然只有寥寥数十字,却完整地讲述了一个具有普遍教育意义的故事。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层面来深入理解:
1. 故事脉络:首先交代背景“范氏之亡”,引起混乱,百姓哄抢财物,有人得到了一口大钟。主人公面临一个现实困境:钟太大背不动。于是他选择用锤子砸碎以便搬运。这里暗含一个错误前提——他以为将钟化整为零就能解决问题,却忽略了敲钟必然发声。
2. 核心矛盾:当“况然有声”发生时,他立刻意识到声音会引来抢夺者。矛盾无法调和:砸钟才能取走,但砸钟就会暴露。正常人的理性思考应是“要么放弃,要么快速砸完争夺时间”,但故事主角给出了“遽掩其耳”的荒诞反应。
3. 讽刺重点:“掩耳”这个动作原本是用来阻止自己听到声音,但使钟发出声音的主体正是他自己,别人能不能听到取决于声音的物理传播,而非他是否听到。这种“只要我听不见,别人也就听不见”的思维,是典型的精神胜利法。作者用夸张手法将这种妄图改变客观事实的主观臆想揭示出来,具有深刻的讽刺力量和现实警示意。
4. 现实启示:生活中,许多人也容易犯类似的错误,比如为了掩饰一个错误而编造谎言,以为只要自己不说破,别人就不知道;或者对显而易见的社会问题视而不见,以为闭上眼睛事情就不存在。这则寓言告诫我们:客观规律和事实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欺骗自己最终只能暴露愚蠢,真正的智慧在于正视问题,从根本上解决它,而不是掩耳盗铃。
5. 文学手法:运用了白描和戏剧性反转。前面叙述得钟、不可负、以锤毁之都合情合理,直到“恐人闻之而夺已”也符合常理,最后一笔“遽掩其耳”令人捧腹又深思。全文没有一句评论,却使讽刺达到极致。
古诗赏析
这则寓言虽短小精悍,却构思巧妙,讽刺性极强。
首先,情节层层递进:从“得钟”的幸运,到“不可负”的矛盾,再到“以锤毁之”的解决方案,最后引出“恐人闻”的心理与“掩耳”的荒诞行为。逻辑环环相扣,结局出人意料却又在情理之中。
其次,人物心理刻画入木三分。盗钟者明知道“钟况然有声”,却幻想通过捂住自己的耳朵来消除外界听到声音的可能。这种典型的“主观唯心主义”和自欺欺人的逻辑,揭示了某些人面对客观事实时,试图通过闭目塞听、欺骗自己来逃避现实的可笑嘴脸。
最后,寓意深刻。作者并未发表议论,而是通过过程白描让读者自行体会——客观存在不会因为个人主观意志而改变。这则故事已成为汉语中“自欺欺人”的代名词,提醒人们要正视现实,不要自作聪明,否则只会成为后人的笑柄。
创作背景
《掩耳盗铃》出自《吕氏春秋·自知》,原文并非独立标题,后世提炼为成语。故事发生的背景是春秋末期(约公元前490年),晋国六卿之一的范氏(范吉射)在与赵简子的政治斗争中失败,范氏宗族覆灭,家产被百姓哄抢。吕不韦组织门客编写《吕氏春秋》时,收录这个故事是为了讽刺当时或历史上人们自欺欺人的行为,旨在说明“欲人勿知,莫若勿为”的道理。该故事后被独立命名为“掩耳盗铃”,源自原故事中的“盗钟”却“掩耳”,因钟与铃相类,后世演变为“掩耳盗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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