尉缭子引谚
佚名 〔先秦〕
千金不死。
百金不刑。
古诗译文
花费千金可以免去死罪,付出百金能够逃脱刑罚。
知识点
1. 赎刑制度:先秦时期允许用钱财抵罪的法律制度,西周已有"金作赎刑"记载
2. 《尉缭子》:战国晚期兵书,主张"刑过不避大臣",与本谚批判现象形成对照
3. 法家思想:商鞅提出"刑无等级",韩非主张"法不阿贵",均反对赎刑特权
4. 古代货币:先秦"金"多指铜币,百金相当于中等家庭年收入
古诗注解
- 千金不死:指用巨额钱财可以赎买死罪,避免死刑。
- 百金不刑:指用较多钱财可以免除肉刑或劳役等刑罚。
- 谚:民间流传的简练通俗的固定语句,反映社会现象或经验。
讲解
此谚语具有三层深层含义:
首先,它是战国社会现实的缩影,揭示贵族阶层通过经济特权规避法律制裁;
其次,反映早期法治建设的矛盾——成文法虽已出现,但执行仍受财富支配;
最后,其被兵书引用,暗示军事纪律与司法公正的关联性。从语言角度看,"千""百"的夸张表述,强化了民众对司法腐败的愤懑,这种批判精神在《商君书》"刑用于将过"的主张中得到延续。
古诗赏析
全篇仅八字,采用对比手法揭露阶级特权:
1. "千金"与"百金"形成价值阶梯,显示赎罪明码标价
2. "不死"与"不刑"直指法律漏洞,批判金钱凌驾公正
3. 短促有力的排比句式,强化了谚语的讽刺力度
作为早期法律谚语,其语言如刀,直剖先秦法制腐败,对后世"刑不上大夫"的讨论具有启蒙意义。
创作背景
此谚语出自先秦兵家著作《尉缭子》,反映了战国时期法律执行中的金钱赎罪现象。当时各国为增加财政收入,允许罪犯用钱财抵免刑罚,导致"富者得生,贫者独死"的社会不公,成为法家批判的弊端之一。
作者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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