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悟公禅堂
陆畅 〔唐朝〕
临坛付法十三春,家本长城若下人。
芸阁少年应不识,南山钞主是前身。
古诗译文
在法坛上传授佛法已整整十三年, 大师本籍长城脚下若下村。 当年芸阁少年或许未曾相识, 原来南山钞主正是他的前世之身。
知识点
1. 唐代律宗:以道宣为祖,因居终南山,又称南山律宗,强调戒律精严。 2. “前身”观念:佛教三世因果说,认为高僧大德多为古佛、菩萨乘愿再来。 3. 秘书省:唐代中央官署,掌图籍、修史、校书,文人向往之地。 4. 题壁诗:唐人好将诗作题于寺院、驿亭墙壁,供人传诵,兼具传播与纪念功能。 5. 陆畅:字达夫,吴郡人,元和进士,诗风清峭,与僧徒多有唱酬。
古诗注解
- 临坛:亲临法坛,指主持法会、传授戒律。
- 付法:传法,把佛法传授给弟子。
- 十三春:十三年,春代指年。
- 长城若下人:长城脚下的若下村人,若下为地名,在今河北一带。
- 芸阁:指秘书省,古代皇家藏书、校书之所,借指文士聚集之地。
- 南山钞主:指高僧道宣,因住终南山,曾撰《四分律删繁补阙行事钞》,世称“南山律师”“钞主”。
- 前身:前世之身,佛教认为高僧多为古佛或菩萨转世。
讲解
诗人先以“十三春”写时间之久,暗示悟公德行感召之深;再以“家本长城若下人”交代出身,与“芸阁少年”形成地域与身份的对照,突出“英雄不问出处”。三句设疑,末句解惑,用“南山钞主”这一特定典故,把悟公与道宣合一,既抬高悟公地位,又表明佛法薪传。全诗以简驭繁,先叙后赞,用典自然,体现了唐代士人与高僧交往时特有的历史纵深感和宗教情怀。
古诗赏析
全诗仅四句,却融叙事、考据、赞颂于一体。首句“临坛付法十三春”以时间跨度凸显悟公传法之持久与功德之深;次句点出籍贯,暗含“边地亦能出高僧”的赞叹。三句一转,以“芸阁少年”自指,写昔日不知悟公之非凡;末句揭破谜底,用“南山钞主是前身”将悟公与律宗祖师道宣合一,既显其宿慧,又寓佛法传承不绝。诗人巧用“前身”之说,把历史、传说与现实巧妙绾合,短短二十八字,层层递进,意味深长。
创作背景
此诗为陆畅题写在悟公禅师禅堂壁上的赞诗。悟公是长安一带名僧,驻锡某寺禅堂十余年,戒律精严,法席鼎盛。陆畅早年曾游秘书省,后皈依佛门,与悟公为方外交。诗成于唐宪宗元和年间,时陆畅约三十余岁,既感慨悟公传法之久,又悟其宿根深厚,遂作此赞。
作者信息
陆畅(约公元820年前后在世)字达夫,吴郡吴县(今苏州)人。生卒年均不详,约唐宪宗元和末年前后在世。初居蜀,尝为蜀道易一诗以美韦皋。元和元年,(公元806年)登进士第。时皋已没,有与之不悦者,诋所进兵器皆镂“定秦”字。畅上言“定秦”乃匠名,由是议息。为皇太子僚属。云安公主出降,畅为傧相,才思敏捷,应答如流。因吴语为宋若华所嘲,作《嘲陆畅》一诗。后官凤翔少尹。陆畅所作诗,全唐诗录存一卷。古诗数量:陆畅全部诗词(36首)名句数量:陆畅经典名句(138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