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仲永
王安石 〔宋朝〕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
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
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
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
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
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
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
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
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
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
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
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
译文
虚词用法之(1)不能称前时之闻——助词,的。(2)不受之人——兼词,之于。(3)卒之为众人——取消句子独立性,不译。(4)忽啼求之——代词,代书具(5)借旁近与之——代词,代仲永(6)余闻之久也——代词,代这件事于(1)环谒于邑人——介词,到。(2)于舅家见之——介词,在。(3)贤于材人远矣——介词,比。(4)受于人者不至——介词,从,引出动作的对象。自(1)还自扬州——从。(2)并自为其名——自己。然(1)泯然众人矣 ——形容词词尾 ……的样子(2)父利其然也 —— 代词,这样
通假字(1)扳——通“攀”,牵,引。(2)材——通“才”,才能。
古今异义(1)自是指物作诗立就(是:古义:“自是”组合意为“从此”;今义:判断动词)(2)或以钱币乞之(或:古义:不定代词,有的人;今义:或许,或者。)(3)其文理皆有可观者(文理:古义:文采和道理;今义:表示文章,内容或语句方面的条理)(4)稍稍宾客其父(稍稍:古义:渐渐;今义:稍微。)(5)泯然众人矣(众人:古义:平常人;今义:许多人,大家。)(6)从先人还家(先人:古义:王安石死去的父亲;今义:自己的前辈。)
词类活用(1)形容词作意动词“邑人奇之”之中的“奇”,是“以……为惊奇、诧异”的 意思“父异焉”之中的“异”,是“对……感到惊异”的意思(2)名词作意动词“父利其然”之中的“利”,是“认为……有利可图”的意思“宾客其父”之中的“宾客”,是“以宾客之礼相待……”的意思(3)名词作状语“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中的“日”名词作状语,是“每天”的意思(4)动词用作状语“忽啼求之”中的“啼”,原是动词“出声哭”的意思,这里作状语“哭着”的意思
一词多义自(1)并自为其名(名词,自己)(2)自是指物作诗立就(介词,从)闻(1) 余闻之也久(动词,听说)(2)不能称前时之闻(名词,名声)其(1)其诗以养父母(代词,这)(2)稍稍宾客其父(代词,他的)然(1)父利其然也(代词,这样)(2)泯然众人矣(形容词,词尾……..的样子)为(1)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动词,作为)(2)卒之为众人(动词,成为)贤(1)贤于材人远矣:(胜过) (名词作动词)(2)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有才能)
文言句式(1)判断句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2)省略句省略宾语 “不使学”中省略宾语“之”,可补充为“不使之学”;“令作诗”中也省略宾语“其”,可补充为“令其作诗”。省略主语 “还自扬州”中省略主语“我”,可补充为“我还自扬州”。省略介词 “受之天”中“之”后省略“于”,可补充为“受之于天”;“借旁近与之”中“借”后面省去了介词“于”,可补充为“借于旁近与之”。(3)倒装句“还自扬州”是倒装句,正确的语序是“自扬州还”。
赏析
(1)最后一段的议论讲了什么道理?
答:说明了人的天资与后天学习的关系,强调后天学习对成才的重要性.
(2)方仲永由天资过人变得泯然众人,原因是什么?
答:从方仲永个人情况来看,原因是"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贪图小利,目光短浅,而"不使学".从道理上来说,原因是作者在后面的议论中所认为的那样.方仲永"卒之为众人",是因为"其受于人者不至",既没有受到后天正常的教育.
(3)你对题目是怎样理解的?
答:"伤"是"哀伤""感伤"之意.仲永,即方仲永,本文的一个"神童".文章以"伤仲永"为题,写的是可伤之事,说的是可"伤"之道理.字里行间流露出作者对一个神童最终"泯然众人"的惋惜之情.本文借事说理,以方仲永为实例,说明一个人有天分是很幸运的,但是唯有后天的教育与学习,才能让人精益求精,更上一层楼,才能够真正成才. 如果不接受后天的教育,最终也会成为平常人。
(4)你怎样理解文中的"泯然众人矣"?
答:"泯然众人矣"一句点明结局,痛惜之意溢于言表,发人深省.再过七年以后,是方仲永的第三个阶段,才能衰竭,成为了普通人.
(5)作者主要表达的意思是什么?
答:本文通过叙述方仲永因为父亲"不使学",而从神童到成为普通人的变化过程,说明天资固然重要,但没有好的后天的教育,再好的天赋也不可能得以发挥.告诉我们后天学习和教育对于人才的培养十分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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