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微之诗二十三首。和李势女
白居易 〔唐朝〕
减一分太短,增一分太长。
不朱面若花,不粉肌如霜。
色为天下艳,心乃女中郎。
自言重不幸,家破身未亡。
人各有一死,此死职所当。
忍将先人体,与主为疣疮。
妾死主意快,从此两无妨。
愿信赤心语,速即白刃光。
南郡忽感激,却立舍锋铓。
抚背称阿姉,归我如归乡。
竟以恩信待,岂止猜妒忘。
由来几上肉,不足挥干将。
南郡死已久,骨枯墓苍苍。
愿于墓上头,立石镌此章。
劝诫天下妇,不令阴胜阳。
古诗译文
减少一分就显得太短,增加一分又显得太长。
不施朱粉面容却像花朵般娇艳,不擦脂粉肌肤却如霜雪般洁白。
容貌是天下间的绝色,心性却像有才华的男子般刚毅。
自己诉说身世极其不幸,家族破败而自身却侥幸存活。
人终有一死,这样的死是职责所在、理所应当。
怎能忍受将先人的躯体,当作主人身上的赘瘤毒疮(任人践踏)。
我死了主人您也能称心快意,从此双方都没有妨碍。
希望您相信我赤诚的话语,赶快让白刃发出寒光(了结我的性命)。
南郡太守听后忽然感动,退后几步放下了锋利的刀刃。
轻拍着我的背称我为姐姐,说让我跟他回去就像回到家乡一样。
他最终用恩义与诚信对待我,岂止是忘记了猜疑和嫉妒。
从来都像砧板上的肉一样任人宰割,不值得用干将宝剑来砍伐。
南郡太守已经死去很久了,尸骨枯朽坟墓也已是一片苍茫。
希望能在他的墓前,立一块石碑镌刻下这篇诗章。
以此劝诫天下的妇人,不要让阴柔胜过阳刚。
知识点
1. 唱和诗:指诗人之间相互酬答、唱和的诗歌。白居易与元稹的唱和诗数量众多,内容广泛,形成了“元白体”,对后世诗歌发展有一定影响。
2. 李势与成汉:成汉是十六国时期的政权之一,由李雄建立,李势是其末代君主,公元347年为东晋桓温所灭。
3. 桓温:东晋时期政治家、军事家,曾三次北伐,平定成汉,在东晋历史上具有重要地位。
4. 干将:古代传说中著名的铸剑师,后以其名代指锋利的宝剑,常出现在古典文学作品中。
5. 白居易诗歌风格:白居易倡导新乐府运动,主张诗歌应反映现实,语言通俗易懂,其作品多关注民生疾苦和社会现实。
6. 阴阳观念:古代哲学中,阴阳是一对基本概念,代表相互对立又相互依存的事物属性,如男为阳、女为阴,刚为阳、柔为阴等,对中国传统文化影响深远。
古诗注解
- 微之:指元稹,字微之,唐代诗人,与白居易同为新乐府运动的倡导者,两人交情深厚,多有唱和之作。
- 李势女:李势是十六国时期成汉的最后一位君主,李势女即其女儿。成汉灭亡后,李势女可能被纳入东晋将领府中。
- 不朱面若花,不粉肌如霜:形容女子天生丽质,不施脂粉却容貌娇美,肌肤洁白。朱、粉此处作动词,指涂抹胭脂水粉。
- 女中郎:中郎本为古代官职,后多用来形容有才华、有男子气概的人。此处指李势女心性刚毅,有才华胆识。
- 职所当:职责所在,理所应当。
- 先人体:指自己的身体,因身体受之父母,故称为先人体。
- 疣疮:指皮肤上的赘生物和毒疮,此处比喻令人厌恶的事物,李势女以此表达不愿屈辱求生的决心。
- 赤心语:真诚、赤诚的话语。
- 白刃光:指刀刃发出的寒光,此处代指死亡。
- 南郡:指东晋将领桓温,他曾率军平定成汉,可能与李势女有交集。
- 锋铓:指刀刃的锋利部分,代指兵器。
- 阿姉:即“阿姐”,姐姐的意思。
- 干将:古代著名的宝剑名,此处代指锋利的兵器。
- 阴胜阳:古代哲学观念中,阴代表女性、柔,阳代表男性、刚。此处指劝诫女子不要以柔克刚,逾越本分。
讲解
这首《和微之诗二十三首。和李势女》是白居易借历史人物李势女的故事创作的唱和诗,通过对李势女形象的塑造,传递出丰富的思想内涵。
诗歌开篇先极力描绘李势女的美貌,这种美貌并非依靠修饰,而是天然生成,这不仅是对其外在的赞美,更暗示了其内在品质的纯粹。随后,视角转为李势女的自述,从“家破身未亡”的不幸,到“此死职所当”的决绝,清晰地展现了她在国破家亡后的心理活动和价值选择。她将保持尊严看得比生命更重要,不愿“以先人体与主为疣疮”,这种宁死不屈的气节是诗歌要歌颂的核心。
诗中桓温的转变也颇具深意,他从最初可能的胁迫到被感动后“舍锋铓”“以恩信待”,既体现了李势女精神力量的感召力,也从侧面反映了人们对忠贞气节的认同。而结尾“立石镌此章”“劝诫天下妇”的表述,则将个人的命运故事上升到了社会教化的层面,虽然“不令阴胜阳”带有封建伦理印记,但其中劝人坚守气节、保持本分的内核仍有一定积极意义。
从文学角度看,这首诗叙事完整,情感饱满,人物形象鲜明。白居易以朴素的语言,将叙事、抒情、议论巧妙结合,既展现了历史故事的波澜,又融入了自己的价值判断,体现了他“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的创作理念,让读者在了解历史的同时,也能感受到其中蕴含的精神力量和人文思考。
古诗赏析
全诗以李势女的视角展开,情感真挚,叙事与抒情相结合,具有较强的感染力。
开篇“减一分太短,增一分太长。不朱面若花,不粉肌如霜”四句,以精妙的夸张手法描绘李势女的绝世容颜,不施粉黛却天生丽质,为后文展现其内在气节做了铺垫,形成外在美与内在美的对比与统一。
中间部分“自言重不幸……速即白刃光”,通过李势女的自述,展现了她国破家亡后的不幸遭遇和宁死不屈的刚烈性格。“人各有一死,此死职所当”等句,直抒胸臆,表达了她对尊严的坚守和对屈辱求生的不屑。
“南郡忽感激……岂止猜妒忘”几句,描写桓温被李势女的气节打动,改变态度,从侧面烘托出李势女精神力量的强大。而“南郡死已久……立石镌此章”则转向对历史的追怀,表达了对桓温善待李势女之举的肯定,以及希望将这段故事流传后世的愿望。
结尾“劝诫天下妇,不令阴胜阳”虽带有一定的封建伦理色彩,但其核心仍是对女性坚守本分、保持气节的劝勉,使诗歌在个人命运叙事之外,增添了社会教化意义。
整首诗语言质朴自然,情感跌宕起伏,人物形象鲜明,体现了白居易诗歌“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的现实主义风格。
创作背景
此诗是白居易《和微之诗二十三首》中的一首,是为唱和元稹相关诗作而作。元稹与白居易同为中唐重要诗人,二人常以诗唱和,交流思想情感。
诗中所咏的“李势女”是十六国时期成汉君主李势的女儿。公元347年,东晋将领桓温率军伐蜀,成汉灭亡,李势投降,其女可能被没入桓温府中。李势女的故事在历史上有一定记载,其面对困境时的气节为后人所称道。
白居易创作此诗,一方面是响应元稹的诗作,另一方面借李势女的故事抒发感慨,既赞美了李势女的忠贞气节,也蕴含着对历史人物命运的思考,同时可能寄托了自己对忠贞、气节等品德的推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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